当遇到借完钱就被拉黑的情况,许多人第一反应会觉得自己遭遇了诈骗。但实际上,并非所有这种情况都能认定为诈骗行为。判断的关键,在于借款人借款时的主观意图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手段,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。如果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,编造各种虚假理由,如谎称家里突发重大疾病急需用钱,或者虚构自己有一个稳赚不赔的投资项目需要资金周转等,骗取了出借人的信任并借到钱,随后立刻拉黑出借人,逃避还款责任,这种情况很可能构成诈骗。
但如果只是正常借款后,由于自身经济状况恶化,确实无力偿还债务,又害怕面对出借人,或者出于其他一些非恶意诈骗的原因,如临时起意不想还钱等,选择拉黑债权人,这种情况通常属于民事借贷纠纷,而非诈骗。在民事借贷关系中,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,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偿还借款。即使借款人拉黑了出借人,出借人依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,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。在诉讼过程中,出借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借款凭证,如借条、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等,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。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实际情况,判定借款人是否应当还款。
一般情况下,借钱还不上属于民事纠纷,借款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,也就不会坐牢。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,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,出借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后,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,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以及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利息。
若借款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、裁定,这时情况就可能发生变化。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也就是说,如果借款人明明有偿还能力,却采取各种手段拒绝履行还款义务,如恶意转移财产、隐匿财产,导致法院无法执行判决,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从而面临刑事处罚。
此外,还有一种特殊情况,就是如果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存在诈骗行为,那么即使是因为还不上钱,也可能会坐牢。前面我们已经提到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借款,达到一定数额的,构成诈骗罪。一旦被认定为诈骗罪,借款人将根据诈骗金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情节,面临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。